2024-11-12 09:20 來源:本站編輯
吉隆坡——去年5月烏魯提拉姆警察局襲擊案嫌疑人的父親,今天在高等法院被控三項罪名,包括宣傳達伊沙的暴力意識形態(tài)、提供支持和擁有與恐怖組織有關(guān)的槍支。
現(xiàn)年62歲的拉丁·伊姆蘭·拉丁·莫哈德·亞辛在法官拿督·阿茲哈爾·阿卜杜勒·哈米德向他宣讀了指控后提出了請求,法官隨后將此案定于11月15日審理。
對于第一項指控,雷丁·伊姆蘭被指控從2014年底到2024年5月17日,在柔佛州新山甘pung Sungai Tiram Jalan Rabani的一所房子里,故意鼓勵恐怖主義行為,向他的四個孩子,雷丁·盧克曼、雷丁·羅米烏拉、法哈·索布里娜、瑪麗亞和他的妻子羅斯娜·詹丹灌輸達伊沙的意識形態(tài)。
根據(jù)《刑事法典》第130JG(a)條,該項控罪一經(jīng)定罪,最高可判入獄30年及罰款。
對于第二和第三項指控,這名男子被控支持恐怖活動,擁有四支自制氣槍,為達伊沙組織開展活動,還被控宣誓效忠該恐怖組織領(lǐng)導(dǎo)人阿布·巴卡爾·巴格達迪(Abu Bakar Al-Baghdadi)。
他被指控于2024年5月17日上午10點45分和2014年底在同一地點犯下這兩項罪行,并根據(jù)《刑法典》第130J(1)(b)和第130J(1)(a)條被指控,如果罪名成立,可判處終身監(jiān)禁或最高40年監(jiān)禁,或罰款。
在同一位法官面前,23歲的Farhah Sobrina也對一項故意隱瞞有關(guān)刑事法典第130J(1)(a)條和第130G(a)條罪行的指控表示不認罪。
這名年輕女子是根據(jù)《刑法》第130M條被起訴的,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7年監(jiān)禁,或罰款,或兩者兼而有之。
副檢察官穆罕默德·穆斯塔法·P·庫亞拉姆提起公訴,而律師法蒂瑪·祖萊卡·艾哈邁德·巴什里代表兩名被告。
在5月17日對警察局的襲擊中,22歲的艾哈邁德·阿扎·法赫米·阿扎爾(Ahmad Azza Fahmi Azhar)和24歲的穆罕默德·亞菲克·艾哈邁德·賽義德(Muhamad Syafiq Ahmad Said)兩名警官被殺,38歲的下士穆罕默德·哈西夫·羅斯蘭(Mohd Hasif Roslan)被一名襲擊者開槍打傷,該襲擊者最終在襲擊中被擊斃?!R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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