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4 18:40 來源:本站編輯
周一,德里高等法院駁回了中央信息委員會(CIC)對所得稅部門的指示,要求其提供與總理關(guān)懷基金免稅相關(guān)的RTI信息和副本。高等法院通過一項判決,允許所得稅署對中投公司的命令提出上訴。
法官Subramonium Prasad表示,根據(jù)《信息技術(shù)法》第138條,CIC沒有直接提供信息的管轄權(quán)。普拉薩德法官在判決中說:“無論如何,即使他們有管轄權(quán),未能向總理發(fā)出聽證會通知,本身就會使被質(zhì)疑者受到損害?!?/p>
法官觀察到,“被告在此所要求的信息是從所得稅部門的CPIO那里尋求的,而不是從PM關(guān)懷基金那里。請愿人在此不將PM CARES Fund視為權(quán)威機構(gòu)。由于被告所尋求的信息與第三方有關(guān),因此應該聽取PM CARES Fund的意見。”法院指出,在本案中,出現(xiàn)的問題是,《信息技術(shù)法》第138(2)條也包含一項非反對條款,該條款是否會凌駕于《RTI法》第22條。
高等法院認為,“鑒于《信息技術(shù)法》第138(1)(b)條規(guī)定,與評估者有關(guān)的信息只能在首席專員或首席專員或首席專員或?qū)T滿意的情況下提供,視情況而定,可以說,《信息技術(shù)法》第138(2)條將優(yōu)先于《RTI法》第22條?!备叩确ㄔ赫谔幚鞢PIO/Dy提交的請愿書。所得稅專員對中央信息委員會(CIC)通過的2022年4月27日命令提出質(zhì)疑,該命令指示CPIO提供豁免申請中提交的所有文件的副本以及根據(jù)被告Girish Mittal提交的信息權(quán)(RTI)申請批準PM CARES基金的文件注釋的副本。
IT部門的特別法律顧問Zoheb Hossain律師提出,請愿人所尋求的信息將受到RTI法案第8(1)(j)條的打擊,因為該法案涉及個人信息的披露。有人進一步指出,CIC沒有就案件中涉及的公共利益是否會超過受保護的利益這一問題作出裁決或裁決,如果沒有對上述問題作出裁決,CIC就不可能指示請愿人提供所要求的信息,尤其是當中央公共信息官(CPIO)資訊科技署(豁免)及上訴當局以所要求的資料屬個人資料為由,拒絕答辯人的申請。
另一方面,答辯人Mittal的律師辯稱,指示當局提供所要求的資料符合壓倒性的公眾利益。他表示,設立總理關(guān)懷基金是為了服務公眾。總理關(guān)懷基金是一項慈善基金,旨在在2019冠狀病毒病大流行或任何類似緊急情況期間向公眾提供救濟。
他還辯稱,所得稅部門于2020年3月27日批準了PM CARES基金根據(jù)《信息技術(shù)法》第80G條提出的豁免所得稅的申請。他爭辯說,被告想知道所得稅部門批準如此迅速的確切程序,并看看所得稅部門在批準此類批準時是否繞過了任何規(guī)則或程序。他進一步指出,答辯人所要求的資料不包括任何個人資料。(A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