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6 11:28 來源:本站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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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法院裁定,植物性食品可以繼續(xù)使用傳統(tǒng)上與肉類相關的術語進行銷售和推廣,只要它們的成分有明確的標簽,并且不誤導消費者。
上周五,歐洲法院(ECJ)裁定,歐盟成員國不能阻止食品制造商為吸引消費者而給素食食品貼上傳統(tǒng)上與肉類有關的標簽,前提是他們清楚地說明產品的實際成分。
法院表示,只要一個國家沒有為植物蛋白食品建立一個特定的法律名稱,那么牛排、香腸、肉排和漢堡等與肉類有關的常見術語就可以用來營銷素食食品。
2021年,法國一項旨在提高消費者透明度的法律禁止使用“素食漢堡”或“素食香腸”等與肉類相關的術語來推銷由植物蛋白制成的食品。
倡導團體,包括歐洲素食聯(lián)盟(EVU)和法國vvac (AVF)對該法令提出質疑,認為它與歐盟法律相沖突。
2023年8月,為行政和司法提供建議的政府機構法國國務委員會(French Council of State)將此案提交給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后者是解釋歐盟法律的主要權威機構。
現(xiàn)在,歐盟法官裁定,雖然成員國可以為食品創(chuàng)造合法名稱——也就是說,使用特定的術語來指代特定的食品,包括植物性替代品——但如果他們不這樣做,他們就不能阻止植物性蛋白食品的制造商使用通用的描述性名稱來標記產品。
該法院強調,其決定并不影響成員國在其認為營銷具有誤導性的情況下執(zhí)行消費者保護規(guī)定的權利。
歐洲素食聯(lián)盟(European Vegetarian Union)歐盟政策經(jīng)理拉斐爾·平托(Rafael Pinto)在對該裁決作出回應的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通過確保食品標簽的清晰度,我們可以推廣植物性替代品,努力實現(xiàn)環(huán)境目標,并提高歐盟的競爭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p>
植物蛋白產品在整個歐盟越來越受歡迎,但這些產品應該如何在單一市場內貼上標簽和銷售仍存在不確定性。
歐盟法院的裁決可能會產生深遠的影響,因為包括比利時和意大利在內的國家正在考慮引入與法國類似的法律。
2017年出現(xiàn)了一個類似的法律問題,當時歐盟最高法院被要求解決在大豆和燕麥飲料等植物性產品中使用乳制品相關術語的問題。
當時,歐洲法院裁定,只有含有真正乳制品的產品才能使用牛奶、黃油或酸奶等術語,這導致以植物為基礎的替代品在歐洲貨架上被標記為“飲料”。
自20世紀90年代初以來,歐盟的食品標簽一直受到監(jiān)管,在歐洲銷售的大多數(shù)產品的貿易規(guī)則都屬于共同農業(yè)政策(CAP)下的歐盟共同市場組織(cmo)。該框架管理著整個歐盟的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生產和貿易。
2020年,在關于歐盟農業(yè)補貼最新改革的討論中,歐洲議會拒絕了將與肉類相關的名稱專門用于由動物部位制成的產品的企圖。這一決定是在歐洲議會議員投票反對一系列旨在對植物性產品實施更嚴格標簽規(guī)則的修正案之后做出的。